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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安徽、湖北启动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逐步均等化工作
发布人:富阳疾控网    发布于:2009-11-04 13:13:39    文字:【】【】【】【

   2009年9月23日,江西省卫生厅、财政厅、人口计生委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实施意见》,其主要内容为“三明确、三强化”。“三明确”:一是明确全省按行政区域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即县(含县级市)和设区市城区、市辖区分别推进农村、城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城乡居民除免费享受国家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外,还将免费享受妇女保健,低保对象、残疾人等弱势人群保健,卫生信息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二是明确全省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从2009年起,继续实施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国家免疫规划,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唇腭裂患者修补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新增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农村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检查等项目。三是明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经费标准。2009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为15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9元,省级财政承担4元,设区市和县(市、区)财政各承担1元。到2011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20元。“三强化”:强化地方各级政府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的主导责任,强化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的职责任务,强化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的绩效考核。

    安徽省卫生厅、财政厅、人口计生委日前联合印发《安徽省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实施意见》,并随文印发2009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省财政厅、卫生厅还联合下发《关于下达2009年中央财政补助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指标)的通知》,确保项目资金的落实。安徽省200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不低于15元,2011年不低于20元。所有项目于2009年9月1日开始实施。到2011年,全省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要达到的阶段性目标是:按照全国统一标准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城市达到50%、农村地区达到30%;向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服务,城乡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80%以上、70%以上;为3岁以下儿童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规范的儿童保健服务,儿童保健覆盖率城市达到90%、农村达到60%;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规范的孕产期保健服务,孕产妇保健覆盖率城市达到90%、农村达到70%,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全省平均达到90%以上,并要减少出生缺陷。除此,安徽省还对扩大国家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老年人保健、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以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登记管理、随访和康复指导等提出了阶段性目标要求。

    湖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09年9月29日在武汉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在全省启动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安排部署近期医改主要工作。省卫生厅厅长焦红就2009年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9类项目和部分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作了全面部署。省财政厅副厅长王华新对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支持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加强项目经费监督等提出了具体要求。省发改委副巡视员何正雄进一步强调做好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
(根据江西、安徽、湖北三省卫生厅供稿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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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安徽 湖北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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