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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富阳市疾控中心科研与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人:汪惠群    发布于:2008-01-01 19:30:30    文字:【】【】【】【

富疾控[2006]8号


关于下发《富阳市疾控中心科研与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心各科室:
为活跃中心学术氛围,促进科技创新,带动人才培养,推动中心发展,加大中高级卫技人员继续教育力度,提高卫技人员的业务技术与整体素质,通过科技进步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的全面发展,经中心研究决定,特制定中心《科研与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请各科室积极向各科员做好宣贯工作,并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富阳市疾控中心科研与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二00六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富阳市疾控中心科研与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系《中心科二级综合目标管理实施办法》(富疾控[2005]46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补充性文件,对《实施办法》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和补充,如有冲突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条  积极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相关科研工作,中心各科室按业务性质差异,划分为三类:一类科室包括疾病预防控制科、环境卫生监测科、检验科;二类科室包括预防保健科、健康教育科;三类科室为办公室。按类别不同,对各科室及科室业务人员提出不同的科研发展要求。
第三条  科室科研发展要求:
一类科室:两年内必须完成富阳市级以上立项课题1个,四年完成课题鉴定。每年开展专题性调查1个,并写出专题性调查报告,综述2篇,每年在二级以上CN医学期刊(正刊)上发表专业论文3篇以上。
二类科室:三年内完成富阳市级以上立项课题1个,五年内完成课题鉴定。每年开展专题性调查1个,并写出专题性调查报告。每年在三级以上CN医学期刊(正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
三类科室:每年完成专题性调查2个,并写出专题性调查报告。在各类医学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
第四条  中心专业技术人员按职称、科室不同,制定相应论文发表要求:一类业务科室副高以上职称人员每年在二级以上CN医学期刊正刊(或与此对应的其它专业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中级职称人员每年在三级以上CN医学期刊正刊(或与此对应的其它专业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初级职称人员每年至少撰写专题性业务总结1篇。二类业务科室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每年在三级以上医学期刊正刊(或与此对应的其它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初级职称人员每年完成专题性业务总结1篇。三类业务科室副高以上职称人员每年在三级以上医学期刊正刊(或与此对应的其它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中级以下职称人员(包括中级)每年完成专题性业务总结1篇。以上要求对象不包含无职称人员(见习期人员)。
第五条  医学期刊名录和级别以杭州市卫生局杭卫发[2003]18号文件为依据,其它专业期刊名录和级别经中心科技学术小组审查通过。擅自在其它刊物上发表论文或未经单位审核发表论文,不报销发表费。专题性调查报告、综述、专题性业务总结合格与否由中心科技学术小组审定。课题鉴定、论文发表、专题性调查报告、综述、业务总结评定时间截止在每年12月31日。
第六条  在三级以上CN医学期刊正刊(或与此对应的其它专业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报销全部发表费。在增刊上发表的论文,报销发表费的70%,论文级别降一级。医学专业人员在其它专业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报销发表费的60%。
第七条  科研奖励办法
(一)各科室开展的课题或专题调查成果凡获富阳市级、杭州市级、省级、部级科技成果奖者,年终一次性奖励课题或专题调查组5000~8000元。其中课题或调查主持者奖金不低于30%。
(二)中心专业人员按本办法第四条完成论文发表要求的,论文结构完整且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实际指导作用的实行一定经济奖励:
1、在一级医学期刊(正刊)上发表者,每篇按字数2000以下和2000以上,给予2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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