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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城区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

督查城区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
5月中旬,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和富春街道防保所联合组成检查组对城区48家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专项检查。从检查情况看,4家市属医疗机构对传染病报告工作较为重视,落实分管领导具体抓疫情报告工作,并落实专人负责疫情报告,有明确的责任人,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消毒隔离等制度健全,但也发现部分民营门诊部、个体诊所、村级卫生室、社会办医疗机构、厂矿医务室对传染病报告工作尚未引起足够重视,传染病管理组织和制度不全,设立的预检分诊点,标识不明确,相应的登记本及防护用品不到位,工作人员对传染病防治知识掌握不够。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当即提出整改意见,并进行指导。
疾控科 周建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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